第1节美丽外婆的昙花恋
这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很多家庭主妇不辞辛苦,跋涉数百里,纷纷前来向她学习。她们一边纺织,一边聊天,话题也不全都是荨麻和野牛毛,她们还常常散布一些流言蜚语。不久后,麦金蒂的家便成了丑闻情报站。
在那个年代,通奸是可以提起公诉的罪名,未婚生子更是罪大恶极。麦金蒂尤其偏爱向大陪审团揭发失身少女。究其缘由,可能是因为她的一生鲜有波澜,满足不了她的猎奇心理,于是将揭发丑闻这一神秘而刺激的勾当看作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哈洛德堡的法庭文件中时常出现“麦金蒂密告”某女通奸等记录。1783年春天发生了17起案件,其中有8起是通奸案。
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提起诉讼,记录着“露西·汉克斯通奸”。这不是露西第一次失贞。她的第一次发生在多年以前的弗吉尼亚州,当时的案情记录只有只言片语。
在弗吉尼亚州拉帕汉诺克河和波多马克河之间的狭长地带,住着贫困文盲的汉克斯家族,也住着一些名门望族,如华盛顿家族、李将军家族、卡特家族、芳特洛依家族,等等。这些高贵的家族要到教堂做礼拜,像汉克斯这样的卑微家族也要到教堂做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美国华盛顿将军邀请法国拉法叶将军到教堂做贵宾。当地人争先恐后地来到教堂,准备一睹这位法国名将的风采,因为仅仅在一个月之前的约克城,拉法叶将军帮助华盛顿将军掳获了康华里斯勋爵的军队。
那天早晨,当大家唱完最后一支圣歌,牧师宣读完圣体降福祷告词的时候,人们纷纷走上前去跟两位英雄握手。
拉法叶将军不仅深谙战略和国事,还有一个特别的嗜好——他非常喜欢美丽的少女。当有人向他介绍他喜欢的女子时,他都会以亲吻的方式表示问候。那天早晨,拉法叶将军在教堂前吻了7位少女,他的亲吻比牧师的布道还要热烈。露西·汉克斯也在这7位被他吻过的女孩之列。
他的这一举动引起了轩然大波,影响力胜过他帮美国打赢的所有战役。
当时的围观人群中有一个有钱的农场主,这位单身汉早就听说汉克斯家族的人身份卑微、一贫如洗、目不识丁。可是,就在那天早晨,他看到——这很可能出自他自己的想象——拉法叶亲吻露西·汉克斯的时候比亲吻别的女孩更加热烈。
这位农场主非常倾慕拉法叶将军的军事才能,也想向他对女人的品位靠近。于是,他开始暗恋露西·汉克斯。他这样告诫自己:许多著名的美人也是出自寒门,有的甚至还不如露西,如杜巴瑞夫人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她是著名的汉米尔顿夫人和一个穷裁缝的私生女。杜巴瑞夫人没什么文化,却可以通过路易十五掌控法国的政权。这些故事让他备感欣慰,他觉得自己的暗恋很高尚。
星期一,他一整天都在考虑这件事;星期二清晨,他骑马来到汉克斯家的小泥屋前,聘请露西到他家的大农场里去当女仆。其实他的奴隶已经够多了,但他还是请来了露西,只是让她干点轻活。
那时,弗吉尼亚州的富豪们习惯把儿子送到英国去念书。这个单身汉农场主也上过英国牛津大学,还带回了很多珍贵的图书。有一天,他走进书房,看见露西坐在那里,一手拿着抹布,一手捧着历史书,正在聚精会神地翻看书中的插图。
他看到露西不干分内之事,却没有责备她,还关上门,坐下来解释给她听。更奇怪的是,她兴致盎然地听完以后,竟然提出自己也要读书写字。
那时候的弗吉尼亚州还没有免费的学校,这里有一半地主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写。他们进行土地所有权转让交易时,只画押不签字。
一个女仆居然要读书写字!即便是全弗吉尼亚州最仁慈的大善人,也会认为这种要求太荒唐了——不将之归为造反之列,就已经很客气了。但是,这位农场主却兴致勃勃地愿意教她。
当天晚上,他吃过晚饭就开始在书房里教她认字母。过了几天,他就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写字了。他们之间的教与学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句良心话,他的教学工作很出色。她的手迹至今尚有留存,从笔迹上看,她的花体字大胆又自信,有神韵又有个性。她还使用过“批准”这个词,而且拼写准确。在当时,乔治·华盛顿等人的拼写也算不上完美无缺,所以说,她已经很不错了。
一天晚上,在书房里上完课后,露西与老师肩并肩坐着,房间里炉火闪动,房间外的树林那边,月亮缓缓升起……她深爱他,也信任他,正因如此,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她寝食难安,总是欲言又止,郁郁寡欢。直到有一天,她再也无法隐瞒时,只好坦白地告诉他——她已经怀孕了。他也曾想过要娶她,可是,一想到她的家庭、朋友和社会地位如此不堪,甚至会招惹种种纠葛,他就退缩了。何况他已经开始厌烦露西了。最后,他给了露西一笔钱,将她打发走了。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大家对露西指指点点,还刻意躲避她。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露西硬着头皮带着婴儿来做礼拜,教堂里顿时一片骚动。那些做礼拜的良家妇女义愤填膺,甚至有人站出来要求“赶走这个娼妇”。
露西的父亲看到女儿如此受辱,心里不是滋味,于是收拾好可怜的一点家当,带着全家人坐着篷车,取道荒野小路,经过坎伯兰山口,来到肯塔基州,在哈洛德堡定居下来。这里没人知道露西的不堪过去。
露西是个真正的美人儿,如今依旧风情万种,魅力不减当年。男人们想方设法靠近她,讨她欢心。她又坠入爱河,并再次失身。这样的绯闻很快就传到了麦金蒂的耳朵里。这次,大陪审团依照惯例起诉露西通奸罪,可是,不着调的警长把传票塞进口袋之后,就自顾自地骑马打猎去了。
那是11月发生的事。第二年3月,又有个女人出面控告露西,要求法官将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绳之以法。法庭开具了一张传票,派人送给露西,露西当场撕毁传票,砸在了送信人的脸上。5月,法庭要开审判会,这次又要拿露西开刀,幸好有个年轻人出面,才让她免遭此劫。
这个年轻人就是亨利·史帕罗,他对她说:“露西,我爱你,再多的流言蜚语也阻挡不了我娶你。”
可是,露西不想让人觉得史帕罗是迫于压力才娶她,她对他说:“亨利,我们再等一年吧,我要向所有的人证明我是个正经的女人。一年后如果你还想娶我,那你就来吧,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1790年4月26日,史帕罗领到了结婚许可证,从此,再也没人向法庭提起传唤露西的事了。一年后,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麦金蒂等人纷纷摇头,断定他们的婚姻不会长久。史帕罗跟露西商量再往西迁,露西却底气十足地说:我不是坏女人,我不要逃离哈洛德堡,我要在这里奋斗下去。
她说到做到。她的两个儿子做了牧师,而那个私生女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他就是著名的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以上介绍的就是林肯较近祖先的故事。就林肯个人而言,他比较敬重弗吉尼亚州的那个颇有文化的农场主外公。
威廉·赫尔顿先生曾经与林肯合伙开办律师事务所,他们在一起工作了21年。威廉于1888年出版了《林肯传》,共3册,这套书囊括了林肯一生中很多重要的故事。在此,我要引用第1册第3~4页的一段话:
关于林肯先生的身世背景,他只跟我提过一次。大约是在1850年的一天,我搭他的单骑小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默纳德县法庭,那次我们处理的诉状中涉及遗传问题,于是他聊到了自己的母亲,说她是露西·汉克斯和弗吉尼亚一位农场主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的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和上进心都遗传于他的外公,因为这些禀赋与汉克斯家族的后人大相径庭。他认为私生子往往比普通孩子更加机灵和健壮。他说着说着,便开始怀念去世的母亲。马车摇晃着向前奔波,他黯然惆怅地说:“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已经拥有的和我渴望拥有的一切全都来自她。”接下来的一路上我们再也没说一句话。他的神情悲哀又专注,显然沉浸在往事之中,那是我不敢私闯的藩篱禁地。我永远也忘不了他那忧郁的神情。
第2节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是寄养在叔叔婶婶家长大的,她签署文件的时候只画押不签字,由此看出,她可能也没上过学。
南希的童年是在黑暗的丛林深处度过的,所以没什么朋友。她22岁那年嫁给了全肯塔基州最粗鲁的山林野夫——汤姆·林肯,他是个愚蠢无知又无聊乏味的男人,靠着打零工或打猎为生。
汤姆·林肯是个流浪汉,他整天无所事事,还四处游荡,直到快饿死的时候,才会出去干活儿,不过他不挑活儿。修路、砍树、捕熊、垦地、种植玉米、建造小木屋……他什么都干过。据说他还曾经三次应邀去干拿着猎枪监视犯人的工作。1805年,肯塔基州哈丁郡聘请他去追捕及鞭打顽抗的奴隶,工资是每小时6美分。
他根本不会过日子,虽然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农场住了14年,竟然没有存款支付每年10美元的土地费。他的妻子穷得只好用野荆棘来缝衣服,他自己却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镇的一家商店赊账买下了一条丝质吊裤带,不久又在拍卖会上用3美元买下了一把宝剑。他总是喜欢购买那些好看不好用的东西,大概是想穿着背带裤、佩上宝剑,然后光着脚丫去散步吧。
汤姆婚后不久便搬进了城里,他想靠做些木工来养家糊口。他找到了建造磨坊的工作,但是他锯的木材不是长度不对就是形状不符,雇主不肯付给他钱,为此他还打了三场官司。汤姆意识到自己只适合丛林生活,于是立马带着妻子回到丛林边上的一处怪石嶙峋的贫瘠农场,此后再也不曾离开那里。
伊丽莎白镇附近有一大片“不毛之地”。印第安人已经在那里繁衍生息几百年了,他们总是放火烧毁丛林和灌木,让葱郁的青草在阳光下茁壮生长,然后引来美洲野牛,它们在草地上尽情吃草、打滚、嬉戏。
1808年12月,汤姆在这里买下了一块农田,价格是每英亩66.67美分。有猎人曾经在农田里搭了一间简陋的小屋,小屋四周生长着野山楂树,1.5里之外有一条向南的小河,名叫“诺林河”。春天,那里开满了山茱萸花;夏天,懒洋洋的老鹰在高空盘旋,沉甸甸的野草在风中摇曳,恰似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而到了冬天,却几乎没人愿意住在这里,因此这里堪称全肯塔基州最孤寂的地方。
1809年冬天,就在荒地边缘的一间猎人小屋里,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出生在一张铺着玉米叶子的圆柱床上。屋外是一片冰雪天地,2月的寒风猛吹着雪花,穿过圆木之间的缝隙,飘过母子俩盖着的熊皮的上方。9年之后,年仅35岁的南希·汉克斯不堪沉重的拓荒生活,积劳成疾并遗憾离世。她的一生从来不曾邂逅过幸福生活。无论她搬到哪里,“私生女”的标签总是如影随形。她永远都想不到的是,就在她生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地方,将来会矗立起一座大理石纪念堂。
在蛮荒之地,纸币流通起来比较困难,交易媒介通常是猪肉、火腿、威士忌、树狸皮、熊皮等实物。有时候,威士忌酒可以成为牧师做礼拜的酬劳。1816年秋天,汤姆卖掉了他在肯塔基州的农场,换了约四百加仑威士忌,全家迁往印第安纳州的一处荒野之地,那年,亚伯拉罕·林肯才7岁。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一个猎人;这里的乔木、灌木、葡萄藤长得密不透风,必须砍出一条通道才能走路。南希·汉克斯的表哥丹尼斯·汉克斯称此地为“丛林典礼”,亚伯拉罕·林肯将要在这里度过14年的少年时光。
汤姆携家带口抵达的时候,这里已经下起了第一场雪。汤姆匆忙建造了一间三面帐篷,也就是今天所谓的棚屋。屋里没有地板、没有门、没有窗,只有三面墙和一个用圆柱及灌木搭成的屋顶。第四面完全敞开,任由寒风冰雪吹打进来。当时,印第安纳州的新派农民甚至不会把猪牛放在如此粗劣的棚屋里过冬。可是,就在1816~1817年的漫漫寒冬,汤姆却把自己的家眷安置在这里——那是有史以来最寒冷难挨的冬天。
南希和孩子们像小狗一般,蜷缩在棚屋一角泥地上的树叶和熊皮堆里。他们没有奶油,没有牛奶,没有禽蛋,没有水果,没有蔬菜,连土豆也没有,只能靠野生的坚果和猎物勉强度日。
汤姆想养猪,可是饥饿的野熊常常会叼走小猪。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如此艰苦的岁月,远比他日后所解放的奴隶的生活更加困苦。
在这样的荒野之地,最近的医生也住在百里之外,更谈不上“牙医”了。每当南希牙痛时,汤姆就会按照当地的老土方,用核桃木钉子的末端顶在病牙上,再用石头猛敲钉子。
中西部的拓荒者从拓荒初期就饱受一种怪病之苦,这种病叫作“牛乳症”。只要染上这种病,牛马等牲口必死无疑,有时连人类也尸横遍野。一百多年过去了,依旧无人知晓病因,医生也束手无策。直到20世纪初,科学家才发现,发病原因是,牛吃下了一种有毒的“白蛇草”,再通过牛奶把毒素传给人。白蛇草满山遍布,无论是树林牧场还是绿荫峡谷,都有它们茂密的身影,至今还有人因它丧命。伊利诺伊州农业部每年都在法院张贴布告警告农民:如果不根除这种毒草,就会有死亡的危险。
1818年秋天,可怕的灾难降临到了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许多人染病而死。南希忙于照料猎人彼得·布隆纳的妻子——他们两家相距只有1.5里之远。布隆纳太太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南希也突然病倒了,她头昏、腹痛、剧烈呕吐,接着被人扛回自己家中,躺在一张用树叶和兽皮铺成的破床上,手脚冰凉,发着高烧。她还不断呻吟着要水喝。
汤姆很迷信,在南希生病后的第二天夜里,有一只狗在屋外不停地叫,汤姆认为南希死定了,于是放弃了一切努力。
最后,南希已经没有力气抬头,更没有力气说话,她向子女们招招手,林肯和姐姐走到母亲的床边,俯下身子去聆听母亲的遗言。南希让孩子们彼此相亲相爱,还要敬仰上帝,不要忘了她往日的教导。
接着,南希的喉咙和身体渐渐失去了知觉,她开始陷入漫长的昏睡之中,没过多久便与世长辞。
汤姆在亡妻的眼皮上放了两个铜板,让她瞑目,然后从林中砍来树木,锯成凹陷不平的木板,钉成一口粗劣的棺材,将露西·汉克斯苦命女儿的尸体放了进去。
两年前,汤姆用雪橇带她来到这个荒芜之地,如今又用同一把雪橇将她的尸体运到1里之外的密林中埋下——没有举行任何仪式。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我们很难知道她的长相如何,也不知道她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因为她把自己短暂的生命几乎都留在了丛林深处,很少有人见过她,即便见过,也没什么清晰的印象。
约半个世纪以后,亚伯拉罕·林肯去世了。不久,有一位传记作家去采访见过南希的几个人,他们对她的记忆就像一场褪色的梦,连对她的长相都众说纷纭。有人说她“矮胖结实”,有人说她“身材苗条”,有人说她有一双黑眼睛,有人却说是淡褐色的眼睛,还有人断言说,她长着一双蓝绿色的眼睛。她的表哥丹尼斯·汉克斯曾经和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15年,他说她的头发是浅色的,后来当他再回想的时候,却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南希去世60年后,她的坟头连一块石碑都没有。后来人们才探知,她的坟墓可能挨着她的叔叔和婶婶,却很难确定这三座坟墓中哪一座才是她的下葬之所。
南希死后不久,汤姆盖了一间有四面墙的新木屋,可惜依然没有地板、没有窗户、没有门。屋外的前面挂着一块脏兮兮的熊皮,屋内阴暗发霉、脏乱不堪。汤姆大部分时间都在树林里打猎,家中留下两个没娘的孩子在打理。姐姐莎拉负责做饭,弟弟亚伯拉罕负责照看炉火,还要到3里之外的小河中提水回家。他们没有刀叉,只好用手抓着吃;他们的手很少有干净的时候,因为小河太远,又没有肥皂。南希在世的时候可能自制过软硷皂,可是留下的一点儿早就用光了,现在汤姆懒得做肥皂,小孩子又不知道怎么做肥皂,因此,他们的生活更加贫困和脏乱。
在漫长的冬天,他们从来不洗澡,也很少清洗破烂衣服,那张用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更是污秽不堪。屋外的阳光无法照进小屋,屋内只有火炉或猪油灯的微弱光芒。看着其他形容拓荒区生活的文字资料,就可以想象没有女主人的家庭会是什么样子:屋子里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跳蚤和害虫。
汤姆自己也忍受不了这种脏乱生活,一年之后,他决定再娶一个妻子来料理家务。
13年前,汤姆在肯塔基州时曾向一个名叫莎拉·布希的女人求过婚。当时莎拉拒绝了他,嫁给了哈丁郡的一名狱卒,后来那个男人死了,留给她一笔债务和三个孩子。汤姆琢磨着,如果此时向她求婚,成功的概率会很高。于是,他跳到河里洗了个澡,用沙子搓了搓他那张黑乎乎的脸和那双脏兮兮的手,然后佩上宝剑,穿过茂密的丛林,回到了肯塔基州。当他到达伊丽莎白镇的时候,又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然后吹着口哨在街上溜达。
那是1819年,新奇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人们每天都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着似锦的前景。就在这个时候,有一艘轮船完成了横越大西洋的伟大创举。
第3节传说中的追梦少年
林肯15岁的时候才开始认字,虽然很吃力,但总算认得几个字了,至于写作文,那就不用谈了。1842年秋天,有一位名叫阿策尔·朵西的流浪教师沿着鸽溪来到了这片树林,在这片荒地上开办了一个私塾。林肯和姐姐一起,每天早晚徒步12里路去私塾上学。朵西老师认为,只要学生大声朗读,他就能听出谁在装模作样。于是,他在教室里踱来踱去,看到谁不在朗读,他就用教鞭抽一下谁。因此,同学们都扯开嗓门,一个比一个大声。即便是在1里之外,都可以清晰地听到朗朗的读书声。
林肯上学的时候,经常戴着松鼠帽子,穿着鹿皮马裤。马裤很短,总是遮不住他那发青的胫骨,狂风暴雨的日子甚是难挨。
私塾的教室又矮小又简陋,大人们几乎站不直腰。他们从小屋的四面墙上各抽去一根圆木,糊上油纸,做成了窗户;又把圆木劈开,做成了地板和凳子。
他们的教材选自《圣经》的内容,练字帖是华盛顿总统和杰斐逊总统的笔迹。林肯写得一手好字,而且字体酷似这两位总统的手迹,因此引起了轰动,连不识字的邻居都会走上几里路来请小林肯代笔给他们写信。
林肯的学习兴趣越来越浓厚,因为上课时间太短,他就把功课带回家去做;因为纸张稀少珍贵,他就用炭棒代替笔在木板上写字;因为小屋是由圆木制成的,他就在圆木扁平的一面上做算术题,不一会儿就在平坦的表面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母和图形,然后用小刀刮去一层,就又可以演算题目了。
他买不起书,只好借来一本算术书,先用信纸大小的纸片抄下来,再用麻线缝成一本自制的书。他去世时,他的继母手边还保留着一些这样的手抄书页。
小林肯的身上逐渐显露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总是渴望写出自己的想法,有时候还可以即兴写诗,他拿着自己的散文和诗歌去请教邻居威廉·伍德。他喜欢朗诵诗歌,还背给别人听;他写的文章更是文采飞扬。后来,有一位律师对他的一篇谈论国事的文章颇有好感,甚至想帮他寻找机会发表。俄亥俄州有一份报纸就曾经刊登过林肯的一篇主题为“严格要求自己”的文章。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记得当年他在学校里写的第一篇文章,是他在目睹了小伙伴们的残酷游戏之后的心得体会。他和小伙伴们常常去河边钓甲鱼,小伙伴们钓到甲鱼之后,就把烧红的木炭放在甲鱼背上取乐。小林肯一边劝说小伙伴们不要这样做,一边赤脚踢开燃烧的木炭。因此,他的第一篇文章的主题就是“恳求大家怜悯小动物”。那时,小小的林肯就已经显示出同情弱势群体的仁慈之心了。
5年后,林肯去了另一所学校不定期地上课——他自称“学习要靠一点一滴的积累”。
至此,林肯所受的正规教育画上了句号,他上学的日子统统加起来也不足12个月。
1847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时需要填写自传表,在“教育程度”这一栏,他只写了一个词——“低下”。
后来,他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时,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成年之后依然没什么文化,只是会读,能写,略通算术而已。后来,就没有机会上学了。我的教育基础如此薄弱,却有幸取得今天的这点小成果,而这些完全是后来根据实际需要而苦苦自学获得的知识。”
林肯的老师们都是些什么人呢?他们呀,愚昧无知,好为人师,信仰巫术,甚至相信地球扁平的谬论。庆幸的是,在断断续续的求学过程中,林肯养成了人类最可贵的品质——热爱知识和渴求学问,即便是大学教育也不过如此吧!
林肯因为阅读而发现了另一片神奇的新天地,那是他从来不曾梦想过的世界——却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从此,他视野开阔,浮想联翩。在以后的二十多年中,他一直视阅读为自己生命中的最爱。他的继母来到这个家的时候,为这对可怜的小姐弟带来了5本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达》。小林肯将其视为无价之宝,一遍又一遍地阅读着。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以至于他后来的风格、说话方式、立论手法都深受这两本书的影响。
可是,这些书远远不够,他还渴望阅读更多的书籍,但因无钱购买,只好向别人借阅书刊杂志以及其他印刷品。听说有位律师手头有修订版的《印第安纳法典》,但他住在俄亥俄河下游,林肯就顺流而下去向他借阅。后来,他又开始阅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一位农民邻居常常请小林肯去帮忙挖树桩、种玉米,他就向这位邻居借了两三本传记。其中有一本就是威姆斯牧师写的《华盛顿传》。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他,他白天不停地抽空阅读,夜晚临睡前把书塞进圆木缝,第二天早上太阳照进小木屋,他一看到亮光就开始读书。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书本被淋湿了,书的主人来找他索赔,林肯只好出卖劳动力作为赔偿,帮他割了三天草。
在林肯借阅的书中,《斯科特教本》最有价值。该书教读者如何当众演讲,并介绍了古希腊雄辩家西塞罗·狄莫西尼斯,还引用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经典片段。
林肯常常手捧《斯科特教本》在树下踱来踱去,时而朗读莎翁戏剧中哈姆雷特对仆人的命令,时而背诵安东尼在恺撒遗体前的演说:“各位朋友,罗马同胞,父老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此次前来,为的是埋葬恺撒,而非赞美他。”
每当读到精彩的段落而手边没有纸的时候,他就用粉笔记在木板上。后来,他做了一个粗陋的剪贴本,上面写满了自己喜爱的词句片段。他将其随身携带,仔细研读,久而久之便背下了很多长篇诗歌和演讲台词。
林肯下田劳动的时候也带着书。当马儿在谷堆后面休息,他就坐在围墙顶栏上看书。午餐时间,他不和家人一起吃饭,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托着书,入迷地看书。
到了法庭开庭的日子,林肯徒步近五十里路,前往河边小镇去旁听律师的辩护词。他和别人一起下田干活的时候,时而会放下锄头或草耙,爬到围墙上去背诵他从洛克港或布恩维尔的律师那里听来的辩词。此外,他还模仿过顽固的浸信会牧师星期天在小鸽溪教堂里发表的布道演说。
林肯也把《奎恩笑话集》带到田里,当他跨坐在圆木上放声朗诵时,树林里回响着听众的哄笑声。可是,如此一来,田地荒芜,小麦枯黄,杂草丛生。
雇他干农活的农民抱怨他太懒惰,他也并不反驳,还有一套自己的说辞:“我老爸只教我怎么干活,又没教我爱上干活。”
父亲老汤姆终于对小林肯发出了禁令:不要在田间读书演讲。可惜小林肯把它当作了耳边风。有一天,老汤姆因小林肯又在干农活时看书而当着众人的面打了儿子一个耳光,小林肯踉跄倒地,黯然落泪,从此以后,父子不和。虽然父亲晚年时,林肯拿钱孝敬过他,可是父亲临终之前,林肯并未去探望。他的托词是:“假如我们此时相见,不但不快乐,还会互相折磨。”
1830年冬天,“牛乳症”再度来临,死亡的阴影又笼罩着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老汤姆担惊受怕,加之生性爱搬家,于是以80美元的价格卖掉了树木丛生的庄稼地,收拾好家畜和粮食,造了一辆笨重的篷车——这是他生平拥有的第一辆车——将家人和家具塞进车里,让小林肯拿着皮鞭抽打吆喝公牛,举家迁往伊利诺伊州的一处山谷——印第安人称之为“桑加蒙”,意为“五谷丰登的地方”。
公牛慢吞吞地走着,篷车“嘎吱嘎吱”缓缓前行,就这样,他们在这个骄阳似火的夏天,在这些杂草疯长的荒野之地,一连两个星期,翻过一座座高山,穿过印第安密林,走出了人迹罕至的伊利诺伊草原。
当他们全家到达文生尼斯的时候,林肯首次见到了印刷机,那年他22岁;当他们到达狄卡特的时候,全家人只得在法院广场上过夜。多年以后,林肯指着当年停车的地方,说道:“那时的我真没想过自己竟然有律师的智慧。”
赫尔顿在《林肯传》中写道:林肯先生曾经向我描述过那次远行的经历。他说,当时的路面很难行走,冬霜白天融化,晚上冻结成薄冰,行走起来很困难,心情也会很紧张,更何况还要赶牛。如果踩破了薄冰,那就寸步难行。河上没有桥,如果不绕路,就得涉水而过。有一天,跟在车后随行的小狗掉队了,大家都过河了,它眼巴巴地看着水流过破冰边缘,却不敢过河。可怜的小家伙在对岸慌乱地又叫又跳。大家都急着赶路,不愿再回去抱它,于是都决定丢下它继续前行。林肯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这样说道:“可是,我不忍心丢下那个可怜的小东西,于是,我脱下鞋袜,走进水里,抱起了全身发抖的小狗,得意扬扬地赶上了队伍。虽然我为了救它而吃尽苦头,但它的快乐神情和感恩神态让我备感欣慰。”
就在林肯赶着公牛穿过草原的同时,美国国会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辩论——主题是:各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在此期间,参议员尼尔·韦伯斯特站了起来,用深沉却嘹亮的声音发表了一篇演说,这就是著名的《韦伯斯特答海恩》,林肯后来称之为“美国最壮丽的演说范本”。那次演说的结束语“自由与联合,今日及永远,合而为一,不可分离”,后来被林肯奉为政治信仰。
不可思议的是,美国的统一大业需要等到几十年之后才得以解决,而且执行此大任的不是威猛非凡的韦伯斯特、才华横溢的克雷,也不是名扬天下的卡豪恩,而是一个笨手笨脚、一贫如洗的小伙子,他头戴浣熊帽,身穿鹿皮裤,一边赶着牛车前往伊利诺伊州,一边扯着嗓门高歌:
万岁呀,哥伦比亚,那是快乐的家。
我可不想下地狱,让我们一醉方休吧。
第4节前男友,谢你不娶之恩
林肯一家在伊利诺伊州狄卡特附近的一片树林里安了家。站在树林四周的陡坡上,可以俯瞰桑加蒙河。
在这里,林肯帮忙砍树、建造房屋、割除灌木、平整土地、赶牛拓荒,开垦出约九十亩草地,然后又播种、劈柴、搭建篱笆。
第二年,他开始在附近的农民家里打零工,如犁田、耙草、劈木条、杀猪,等等。
搬到伊利诺伊州的第一年,林肯一家就遭遇到了这里有史以来最严酷的寒冬。草原上积雪厚达15英寸,牛、鹿、野火鸡几乎全部被冻死,甚至人也难以幸免。
冬天,林肯决定答应给人劈柴1000根,为了换取一条用白核桃木树皮染成的棕色牛仔裤。他每天都步行9里路去雇主家干活。有一次,他划着独木船横渡桑加蒙河,不幸船翻了,他掉进了冰冷的河水里。他挣扎着爬上岸,走到了附近的梅杰·沃尼克少校家,这时,他的双脚已经冻僵了。此后的一个月,他一直不能下地走路,只好躺在沃尼克少校家的火炉边休养。在那里,他有时讲故事给人听,有时自己阅读《伊利诺伊州法规》。
在此之前,林肯曾经追求过少校的女儿,但是少校很不乐意。为什么?身为沃尼克家的千金小姐,岂能嫁给这么个笨手笨脚的文盲?一个没有地产、没有金钱、没有前途的劈柴工人?做梦吧你!
确实,林肯没有地产,但那又怎样——他根本就不想要地产。他已经面朝黄土背朝天二十多年了,再也不想遭那份罪了。他讨厌那种单调乏味又累人的农耕生活。他渴望结识社会各阶层的人们,更期盼着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他渴望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可以抛头露面、当众演讲,并赢得众人的掌声。
以前,林肯住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曾经帮人撑船,让平底船顺流而下,前往新奥尔良。他现在想想,那是一份多么有趣的工作呀!新奇!刺激!冒险!记得一天夜里,林肯停船后,把船系在了杜奇斯尼夫人的农场岸边,这时,一帮黑人带着刀棍爬上船,他们原本是想杀死船员,抛尸江中,然后撑船去新奥尔良的海盗大本营。林肯的长手臂力大无穷,他操起一根大头棍就跟他们打斗起来,有3个盗贼掉到了河里,另外几个盗贼也灰溜溜地逃上岸去。有个黑人在林肯的额头上砍了一刀,从此,他的右眼上方留下了一道永恒的伤疤。
是啊!即便是父亲,也无法阻止儿子走出这片庄稼地。
林肯曾经见识过新奥尔良,于是他在河边找了一份差事。他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及远房表亲一起砍树,然后劈开圆木,制成木材,撑船送到锯木厂,将其制成80英尺长的平底船,装上咸肉、玉米和肉猪,送到密西西比河下游,他每天的工资是50美分,还有奖金。
在航程中,林肯为大伙儿驾船、煮饭、讲故事,玩扑克计点游戏,他还经常放声歌唱:
裹着头巾的土耳其人,
翘着胡子嘲笑着世人,
其实谁也不想搭理他们。
这一段随波逐流的航海生活给林肯留下了一生难忘的深刻印象。赫尔顿在《林肯传》中写道:
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亲眼看见了奴隶制的可怕面目。他看到“戴着铁链的黑奴遭到鞭打的惨景”。他的所见所闻激发了他的良知,正义感悄悄涌上他的心头,让他强烈反对这种真真切切的残暴场景。正如他的一个同伴所说:“从此,他的心坎上深深地刻上了奴隶制的烙印。”有一天早晨,林肯和两个同伴去逛街,经过一个奴隶拍卖场,看到一个眉目清秀又健康活泼的黑白混血姑娘正在待售。出价人要对她的身体进行彻底检查,一会儿拍拍她这里,一会儿掐掐她那里,还让她像马一样在屋里跑来跑去。正如拍卖人所说,出价人既然花钱买货,就得“弄清楚她是否货真价实”。这种场景太恶心人了,林肯带着满腔的“愤怒与憎恨”,慌忙离去。他对同伴说:“天啊,兄弟们,我们赶快离开这里,若有朝一日我得势,定会狠狠打击这东西(奴隶制)。”
丹顿·奥夫特先生是雇用林肯送货去新奥尔良的老板,他很喜欢林肯,觉得他诚实能干,还会讲笑话。他又聘请林肯回到伊利诺伊州的新塞勒姆村,奥夫特先生砍伐树木建造了一间杂货店,交给林肯来打理。这个小村庄位于常年刮风的桑加蒙河上方高地,那里只有十几间小屋。林肯在这里一住就是数年,一边在店里当店员,还一边经营磨坊和锯木厂。这几年的生活对他的未来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村子里有一群野蛮、荒唐、好斗的地痞流氓,他们号称“克拉瑞绿林好汉”,还自诩是全伊利诺伊州最擅长喝酒、骂人、摔跤和打架的帮派。
这些小流氓的本性并不坏,甚至忠厚、诚实、大方,还同情弱者,只是爱出风头而已。后来,奥夫特先生来到镇上,百般炫耀自己家的小伙计,说林肯是个大力士,“克拉瑞绿林好汉”一听,兴趣来了,他们发誓要给林肯一点颜色看看。
比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小巨人”林肯在赛跑和跳跃中连连获胜,瞧他那两只长手臂——掷大锤或扔炮弹也是无人能比。此外,他还多才多艺,会讲各种笑话和林中传说,逗得大家笑了半天。
有一天,全镇居民都挤在白橡树下观看“克拉瑞绿林好汉”的领袖杰克·阿姆斯特朗和林肯摔跤,林肯一举打败了阿姆斯特朗,取得了决赛的胜利,他在这一带的声望也达到了顶峰。从此,“克拉瑞绿林好汉”对林肯佩服得五体投地,还主动跟他交朋友。他们请他当赛马和斗鸡比赛的裁判。后来,在林肯没有工作、无家可归的时候,他们还主动带他回家吃住。
在这里,林肯找到了寻求多年的机会,终于克服恐惧心理并公开演讲了。以前在穷乡僻壤的印第安纳州农田里,他只能给一小撮农夫演讲。现在,新奥尔良有一个文学组织叫“文学会”,每到星期六的晚上,就有很多文艺青年来拉特里奇酒店的餐厅里聚会。林肯加入文学会之后,很快就成为其中的文艺骨干。他会讲故事,还会写诗朗诵,就桑加蒙河航运等时事话题即兴发表点评,并展开滔滔不绝的辩论。
这种机会难得的活动,不但开阔了他的视野,还勾起了他的雄心。他发现自己拥有卓越的演讲才能,他的演讲可以影响很多人,这给了他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勇气。
几个月后,奥夫特商店倒闭了,林肯失业了。不过,一场选举活动即将来临,国民因此而热血沸腾。林肯也想借此机会施展自己的演讲才华。
在演讲的结尾,他说道:
我出生在最卑微的家庭,成年后又缺乏权势贵人的举荐,不过,各位贤能的父老乡亲,若觉得我不配出人头地,反正我已习惯失败,不会因再多一次失败而苦恼。
几天后,一位骑士快马加鞭赶到了新塞勒姆,还带来一则惊人的消息:“萨克族印第安酋长‘黑鹰’带着一帮勇士出征,一路烧杀抢掠,让洛克河一带备受凌辱。”
大家惊慌失措,雷诺州州长赶忙招募志愿军。这时,“没有工作又一贫如洗的公职候选人”林肯前去参军,服役30天,还当选为队长。林肯想把“克拉瑞绿林好汉”训练成精英部队,可惜他们不服从指挥,还冲他大喊:“滚犊子!”
赫尔顿说,林肯始终认为,他参军对战“黑鹰”,只是一种“闲汉们的冒险游戏”。也许就是吧!
后来,林肯在国会演讲时,宣称自己从未打过“红皮印第安人”,只打过“野生葱头”;他说自己从来不曾遇见印第安人,而是“跟蚊子血淋淋地较量过好几个回合”。
战争结束后,“林肯队长”又开始忙于竞选,他挨个找人握手,给大家讲故事,赞同每个人的观点,一到人多的地方,就趁机站出来演讲。
选举那天,新塞勒姆的208张选票中,只有3张没有投给他,不过他仍然没有当选。
两年后,他又参加竞选,这次终于如愿以偿。于是,他借钱买来一套新衣,然后前去议会上任。
此后的1836年、1838年和1840年,他都成功连任。
当时,新塞勒姆有个人叫杰克·凯尔索。他一事无成,整天就知道钓鱼、拉琴、朗诵诗歌,他老婆为了生计,只好招揽一些房客来搭伙过日子。镇上很多人都认为这个男人是个窝囊废。可是,林肯却很欣赏他,与他来往密切,还深受他的影响。在没有结识凯尔索之前,林肯对于莎士比亚和博比·伯恩斯等名人没有太多的印象。如今,林肯静坐着聆听凯尔索朗诵《哈姆雷特》,背诵《麦克白》,第一次体会到英语的美妙绝伦。多么丰富的文采!多么深远的智慧!多么动人的情感!
林肯敬畏莎士比亚,却对伯恩斯的作品产生了热爱和共鸣。他甚至认为自己就是伯恩斯的传人。伯恩斯也出生在一间小木屋里,也曾经是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家庭背景也跟他差不多。伯恩斯在耕田的时候挖出了一个田鼠窝,于是悲伤不已,还为这窝小东西写了一首诗。在伯恩斯和莎士比亚的诗篇中,林肯找到了一个充满情感与爱的新世界。
最让林肯震惊的是:莎士比亚和伯恩斯都没有上过大学,他们所受过的正规教育也和林肯不相上下。
于是,林肯大胆地梦想,他——文盲汤姆·林肯的半文盲儿子——也许不必一辈子当店员或铁匠,他也可以做体面的工作。
此后,伯恩斯与莎士比亚成了他心中的男神。他阅读莎翁作品的时间远多于阅读其他作品,这对他日后的文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他成为总统,为美国内战忧心忡忡的时候,依然会挤出大量时间来阅读莎翁的作品,还在百忙之中抽空与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探讨剧本细节,遇到作品中某些可疑之处,就写信请教专家。就在被暗杀的那个星期,他还曾为朋友们朗诵《麦克白》。
渔夫杰克·凯尔索——新塞勒姆的无名小卒——影响力竟然深达总统。
新塞勒姆的创始人兼酒店老板詹姆士·拉特里奇是个南方人。他有个花容月貌的女儿,名叫安妮。19岁的安妮出落得亭亭玉立,蓝眼睛、褐色头发,令人迷醉。他已经跟镇上最富有的商人约翰·麦克尼尔订婚了,林肯却情不自禁地暗恋着她。
安妮答应了约翰的求婚,但要等到两年后她毕业才能结婚。
就在林肯到达新塞勒姆后不久,发生了一件怪事:约翰卖掉了商店,声称要回纽约州去接父母和家人来伊利诺伊州居住。
约翰与安妮告别,并许下诺言说,一定会常常与安妮书信往来。
当时,林肯就是当地的邮递员,公共马车每个星期来这里送两次邮件,邮费根据距离远近来计算,6.25~25美分不等,由于邮资不菲,书信联系的人并不多。林肯把送来的邮件放在帽子里,然后四处游逛。如果有人打听,他就脱帽查看一下有没有此人的邮件。
安妮每个星期都会向他打听两次,3个月过去了,她才收到第一封信。约翰在信中解释说,他途经俄亥俄州时生病发烧,昏迷了3个星期,所以这么晚才给她写信。
又过了3个月,第二封信才姗姗来迟,而且内容冷淡,含糊其词,只说父亲生病,债主又上门闹事,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接下来一连好几个月,安妮都没再收到信件。她忍不住怀疑:约翰是否真的爱她?
林肯看到她忧伤的样子,提出主动帮她去找约翰,但是安妮说:“不,他知道我在这里等他,既然他连信都不写给我,那我也无须去找他。”
接着,安妮告诉林肯,约翰临行前向她坦白说,自己的真姓不是著名的“麦克尼尔”,而是“麦克纳玛”,他一直隐姓埋名居住在此。
他为何要设计如此骗局呢?他解释道,他父亲在纽约州经商失败,家中债台高筑,而他身为长子,理应承担起父债子还的责任,于是他只身到西部来赚钱。他害怕如果用真名,债主会追踪而至,且家人也得全部由他供养,这让他压力山大。如今他发财了,要接父母来伊利诺伊州享清福。
这个家世故事在村里传开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大家都说约翰是个大骗子,他在欺骗无知少女。村民们都议论纷纷,谁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恶棍呢?也许他已经结婚了;也许他有好几个老婆;也许他抢过银行;也许他杀过人;也许他干过种种坏事……总之,他遗弃了安妮小姐——不,是安妮小姐摆脱了他,真是谢天谢地!
这是村里人的说法,林肯可什么也没说,不过,他的心里却翻起了千层浪。
他朝思暮想的机会终于在向他招手了。
第5节初恋,他心中永远的痛
拉特里奇酒店与边疆地区林立的很多小木屋一样,都是破烂粗糙的旧房子。路过此地的人根本不会多看它一眼,林肯却整天心里眼里都是它。就林肯而言,那房子矗立在地面上,又高耸入云,每次他跨过门槛的时候,心跳就会加速。
他从杰克·凯尔索那里借来一本莎士比亚剧本,躺在店铺的柜台上,反复地阅读如下几行文字:
如此温柔的光芒,来自那边的窗,
那就是东方,朱丽叶就是太阳。
他合上书本,什么也不想干,什么也不愿想,只是呆呆地躺了很久,痴痴地回想着安妮前一天晚上说过的话,每一句都那么令人迷醉。
当时,流行一种缝被子比赛,安妮每次都会参加。她的玉手做起针线活来又敏捷、又灵巧。早上,林肯骑马送她到赛场,傍晚把她接回来。有一次,他壮了壮胆子,走进了比赛的屋子——那不是男士该停留的地方——并坐在她身边。他心跳加速,她也羞红了脸,手中的针线也开始乱了分寸,被子上留下的乱针痕迹,多年以后仍然清晰可辨。
仲夏之夜,在桑加蒙河岸边,林肯和安妮并肩漫步。此时,怪鸱在树上欢叫,萤火虫在夜空飞舞,划出一道道金光。
深秋时节,林肯和安妮在树林里并肩闲逛。此时,橡树红得像火,核桃“啪啪”掉落在地上。冬天里,雪过天晴,他们手牵手穿过一片银白色的树林。瞧——
橡树、椿树、核桃树,
都披上了高贵的貂皮大衣,
那是伯爵们梦寐以求的盛装,
最寒酸的榆树枝也挂满了晶莹的珠子。
在这对恋人的眼里,世界如此温柔美丽,生活如此神圣高贵。每当林肯凝视安妮的蓝眼睛时,她那颗少女的芳心就宛如一只快乐的小鸟,唱出美妙动听的歌曲;每当安妮的纤纤玉指轻轻触碰林肯的身体时,他就兴奋得无法呼吸,仿佛置身于最幸福的仙境……
不久前,林肯和牧师的酒鬼儿子贝利合伙做生意。这个小村子的经济萧条,商店都在苟延残喘,林肯和贝利却搞不清形势。他们在新塞勒姆村买下了三间破烂的小木屋,重新修整之后,合成一间房子,用作杂货店,取名“林肯贝利杂货店”。
一天,有位路人驾着篷车前往爱荷华州,经过这家杂货店时,他停了下来。路滑难行,马儿疲乏,为了减轻负担,他打算把一桶破铜烂铁卖给林肯。林肯对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毫无兴趣,却不忍心看到马儿如此劳累,于是,他花了50美分买下了那只桶和桶里的东西,然后朝桶踹了一脚,桶滚到了店铺的后面。
这部书促使林肯坚定了自己的律师之梦,他要成为安妮的骄傲。安妮非常赞成他的理想,两人决定,当林肯完成学业并当上律师后,他们就马上步入婚姻的殿堂。
读完了这部巨著,林肯徒步走过大草原,来到60里之外的春田镇,又向一位律师借了几本法律书。在回家的路上,他捧着书一边走一边读。读到难解段落时,他就放慢脚步,甚至停下来仔细研究,直到完全弄明白为止。就这样,他阅读了几十页,直到夜幕降临,星星缀满天空,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叫,这才快步赶回家。
林肯一门心思想着读书。白天,他躺在小店旁边的榆树下读书,光着脚丫搭在树干上;晚上,他在制桶店里读书,利用废料点灯照明。他一会儿放声朗读,一会儿合上书本,默写、修正、重写……直到写出连小孩都能读懂的句子为止。
这些日子,无论何时何地——在河边散步,或在林间闲逛,或在田间劳作——林肯都会在腋下夹着一本奇蒂或布莱克斯通的作品。有一天下午,雇他砍柴的农民到处找他,结果在粮仓角落的柴堆上看到了光着脚丫阅读法律书的林肯。
门特·格拉汉姆对林肯说:“若想在政界和法律界出人头地,你就必须精通语法。”
于是,林肯问他:“在哪里可以找到语法书呢?”
门特·格拉汉姆告诉林肯,20里之外有一个村庄,那里有个农民叫约翰·凡斯,他有一本《科克汉姆语法》。林肯一听,立马起身,戴上帽子,前去借书。
他很快就读通了整本《科克汉姆语法》,格拉汉姆被他的神速惊呆了。多年后,格拉汉姆对记者说,他一生桃李满天下,林肯是他的学生当中“最勤奋、最好学、最努力、最聪明的得意门生”。
他还说:“我知道,他有时为了找出最佳表达方式,会花好几个小时去反复推敲。”
林肯在熟读《科克汉姆语法》之后,又开始阅读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英国学者罗林的《古代史》以及一本美国军人传记,里面包括杰斐逊、克雷和韦伯斯特等人的故事,还有英裔美国思想家汤姆·佩恩的《理性时代》。
这个才华非凡的小伙子,“上身穿着蓝棉布外套,下身穿着浅蓝色斜纹布马裤,脚上穿着粗糙的皮鞋——真是搭配不着调,而且裤脚悬空,距离袜子还有四五厘米之远”。他在新塞勒姆村里闲逛、读书、写作、做梦、讲故事。他的人缘非常好,“所到之处皆朋友”。
已故的艾伯特·贝弗里奇是研究林肯的著名专家,他曾写道:“林肯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因为他聪明智慧、学识渊博、心地善良,还因为他的装束古怪和姿态笨拙可爱,这些特质都成了他的个性标签——裤子短得令人发笑也没关系。不久以后,亚伯拉罕·林肯就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名字了。”
最后,林肯贝利杂货店还是倒闭了。林肯就知道读书,贝利是个酒鬼——倒闭是早晚的事。林肯没钱吃饭,也没钱租房,只好去干脏活、累活:帮人砍树、耙干草、修围墙、剥玉米,还当过锯木厂工人和铁匠。
后来,林肯在门特·格拉汉姆的帮助下努力学习三角和对数,立志要当测量员。他赊账买了一匹马和一个罗盘,又砍下一段葡萄藤用作测量工具,然后去镇上给人家测量土地,测量一次收费37.5美分。
这时,拉特里奇酒店也倒闭了,安妮去一位农场主家做了厨房女工。林肯则立刻在这家农场里找了一份耕地的工作。晚上,林肯就到厨房去帮安妮刷盘洗碗。只要能留在她身边,他就会感到无比快乐。后来,他再也没有机会品味这种幸福和喜悦了。林肯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曾经向一个朋友倾诉:他在伊利诺伊州光着脚丫当农场工人要比当总统更快乐。
好景不长。1835年8月,安妮生病了。刚开始,她还可以正常工作,只是感到全身无力,非常疲惫,可是,有一天早上,她病得下不了床,还高烧不退。她哥哥骑马去新塞勒姆请来了艾伦医生。艾伦医生诊断她得了伤寒症。她的身体热得像烈火在燃烧,两脚却冰凉,必须采取热石疗法来取暖。她一直嚷着要喝水。现代医学认为,伤寒症的治疗需要病人多喝水,还应该用冰袋退烧。可惜,当时艾伦医生却不懂这些医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真是度日如年啊!在最后的弥留阶段,安妮连举手的力气都没有了。艾伦医生让她独自一人静心休养,不要接见来探病的人,林肯也不例外。可是,接下来的两三天,她一直喃喃地呼唤着林肯的名字,于是家人专门派人去请来他。林肯走进房间,关好房门,与安妮深情对视良久,那是这对苦命鸳鸯最后一次独处了。
第二天,安妮全身失去知觉,进入昏迷状态,一步步迈向了死神。
安妮死后的几个星期是林肯一生中最痛苦悲伤的日子。他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还总是躲着别人,碰到熟人也不说话。他的目光呆滞,宛如行尸走肉,仿佛灵魂已经追随安妮去到了另一个世界。朋友们看他有自杀的倾向,所以夺走了他的小刀,还时刻守着他,以防他去跳河自尽。
安妮下葬在16里之外的“和谐公墓”,林肯每天都要去那里陪伴安妮的孤坟。有时候,他在那里一待就是半天,朋友们很担心,只好苦口婆心地劝他回家。如果遭遇狂风暴雨,林肯就会泪流满面,他不想让恶劣天气打搅安妮安息。
有人看到林肯步履蹒跚地行走在桑加蒙河畔,嘴里还喃喃自语,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有人担心他会精神崩溃,于是请来了艾伦医生。艾伦医生告诉大家,必须找点事给林肯做,这样才能转移他的注意力,缓解一下他的痛苦思念。
林肯有一位亲密的好朋友,名叫宝林·格林。他很同情林肯,愿意把林肯带回自己家中悉心照料。格林家住在城北3里之远,那是一个偏僻安静的地方。屋子后面一座座山崖此起彼伏,悬崖峭壁之上橡树丛生,这样的景观一直向西蔓延;屋子前面是一片平坦的洼地,一直通往绿荫环绕的桑加蒙河。格林太太南希不停地给林肯找活儿干,让他劈柴、挖土豆、摘苹果、挤牛奶,甚至在纺纱的时候,还叫林肯帮她扯线,故意让林肯忙起来,无暇思念自己心爱的姑娘。
光阴似箭,时光荏苒,林肯却没有走出思念的痛苦。1837年,也就是安妮去世两年后,林肯跟州议会的一位同事谈心时,悲伤地说道:“在别人跟前,我尽量表现得无忧无虑,可是,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依然心灰意冷,甚至不敢随身携带小刀,因为我害怕自己还会一时冲动做傻事。”
安妮的离去让林肯悲痛欲绝,他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忧郁之神总是时不时地拜访他的心坎,让他更加痛苦,说他是全伊利诺伊州最忧郁的人也不为过。
后来,林肯的合伙人赫尔顿写道:
“二十年来,林肯没有过一天快乐的日子……瞧他走路的模样,就仿佛全身的血液中都流淌着‘忧郁’这个词。”
从那以后,林肯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描写悲哀和死亡的诗词,还如痴如醉。他常常静坐好几个小时,不说话也不动,冥思苦想、神情呆滞,好像灵魂出窍,偶尔还会蹦出几段悲情诗句,如《最后一片藤叶》:
大理石上长满了青苔,
青苔下面是他亲吻过的
红润润的樱桃小口;
心爱姑娘的名字,
多年以前就已刻在
墓碑之上。
安妮死后不久,林肯迷恋上一首死亡诗——《哦,人类有何骄傲可言》。他曾在没有听众的时候,念给自己听;也曾在伊利诺伊州的乡村旅馆里,念给别人听;还曾在当众演说的时候,频繁引用其中的诗句。后来面对政府的宾客时,也将其内容娓娓道来;他甚至抄下诗句,赠予好友,还说:“我愿意倾我所有,负债累累也无妨,只求可以写出如此好诗。”
他最喜欢其中的最后两段诗句:
啊,期盼和绝望,欢乐和悲伤,
交织在阳光和雨水之间,
笑容和眼泪,欢歌与悲歌,
宛如滔滔江水,你追我赶。
生命就在一眨眼一呼吸之间,
活人脸色红晕,亡者面容惨白,
金色的酒吧转眼变成寿衣与棺材,
哦,人类有何骄傲可言!
安妮所在的公墓是一方静谧之地,坐落在宁静的农场中,三面环绕着麦田,另一面是牛羊觅食的草地。如今的墓地长满了树藤野草,很少有人来扫墓。春天,鹌鹑会来这里安家。偶尔会听到几声咩咩羊叫和咕咕鸽啼,将这一片寂静打破。
1890年,当地有一个殡仪执事在13里外的彼得斯堡新建了一座公墓,美其名曰“橡树园公墓”。当时的彼得斯堡已有一座美丽又宽敞的“玫瑰山公墓”,所以新公墓的生意十分惨淡。殡仪执事为了拓展生意,竟然心生歹念,想把安妮的遗骨迁往新墓。
他抢先一步挖开了坟墓。他到底找到了什么呢?彼得斯堡有一位安静的老太太,她是麦格雷迪·拉特里奇的女儿,也就是安妮的堂姐。她曾经告诉我,并发誓她的话句句属实——她的父亲麦格雷迪常常和林肯同吃同住,和他一起干农活,还协助他测量土地。关于林肯和安妮之间的爱情故事,没有人会比她更知情。
在一个宁静的夏夜,老太太坐在门廊的摇椅里,对我说:“我常听父亲说,安妮死后,林肯天天去安妮的坟墓,每次都要徒步16里之远,而且在那里久久不归。父亲担心林肯出事,只好亲自去接他回家……是的,那个殡仪执事挖开安妮的墓时,我父亲也在现场。我常常听父亲说,安妮尸骨无存,只剩下衣服上掉落下来的4枚珍珠纽扣。”
于是,殡仪执事将那4枚纽扣和一抔黄土安置在彼得斯堡的“橡树园公墓”中——并宣称安妮就葬在此处。
现在,每到夏天那几个月,成千上万的香客去悼念所谓的安妮芳冢;我亲眼看到他们对着4枚纽扣低头落泪。纽扣的上方有一座花岗岩纪念碑,碑文是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匙河诗集》中的一首诗:
我本卑微又默默无闻,
却演奏出不朽的乐音:
“不存歹念广施恩。”
宽容之道传遍芸芸众生。
人间处处是慈眉善目,
闪烁着正义和真理之光。
安妮·拉特里奇——
林肯深爱的初恋情人
长眠于荒草之中,
生前未做比翼鸟,
死后愿为连理枝。
哦,祖国如花朵,祝你永远鲜艳,
绽放在我胸前的土地上。
可是,安妮的尸骨没有离开古老的“和谐公墓”,贪财的殡仪执事永远也带不走她——她的身体和她的故事依然留在那里。鹌鹑鸟在歌唱,野玫瑰在绽放,这是林肯黯然落泪的地方,这是林肯心碎断肠的地方,也是安妮愿意长眠的地方。
第6节谁当总统,她就嫁给谁
1837年3月,也就是安妮去世两年后,林肯想离开新塞勒姆,于是借来一匹马,骑马前往春田镇,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
林肯把全部家当都装进了马鞍袋里——所谓的全部家当其实就是几本法律书、几件衬衫和内衣裤。他还随身携带着一条蓝色旧袜子,里面有18.75美分,其中有12.5美分是他在新塞勒姆邮局重新营业之前代收的邮资。林肯到春田镇的第一年,生活非常困难,他原本可以先挪用公款,等以后有钱再补上,可他觉得这样做违背了诚信道德。因此,当邮局查账员来找林肯结账时,他如数上交了公款,而且还是他当年做邮递员工作时收到的那些硬币。
林肯启程去春田镇的那天早上,他的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还欠债1100美元。那是以前杂货店破产时,贝利酒精中毒身亡而留给他的债务。
林肯原本可以发个声明:由于生意失败,请求法院判定债务分摊,随便钻个法律漏洞就可以躲过债务。可是,林肯不会去做有悖于自己做人准则的事,于是,他主动找到债主们,并向他们承诺:只要给他一点时间,他会如数偿还,还会连本带利。其他债主都答应了,只有彼得·贝根得理不饶人,他立刻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公开拍卖了林肯的马匹和测量工具。其他债主则耐心地等了十多年,林肯为了兑现承诺而长年省吃俭用,直到他当选国会议员时,还曾拿出一部分薪水寄回家乡去还旧债。
到达春田镇的那天早晨,林肯把马匹拴在公共广场西北角的“乔舒亚·斯彼得日用百货商店”门前。后来,斯彼得这样回忆道:
他骑着一匹借来的马来到镇子上,说要向我这个此地唯一的家具匠定制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里,把马鞍袋放在柜台上,向我询问床架的材料费。我拿起笔来计算给他看,最后的结果是需要17美元。他说:“已经很便宜了,不过,不管多么便宜,我都买不起。如果你愿意赊账给我,等到圣诞节,我把律师事务所开起来了,我就可以还你钱。如果我的律师生涯失败了,我可能一辈子都还不起了。”他的语气中充溢着忧郁之情,我突然有点同情他了。于是,我抬头打量着他,心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么阴沉而忧郁的脸庞——直到现在我也这么认为。我对他说:“我有一个大卧室,里面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跟我挤一挤吧!”他问道:“你的房间在哪里?”我立刻指向店里通往卧室的楼梯,答道:“在楼上。”他听完,一句话也不说,就抱起马鞍袋爬上了楼,然后把马鞍袋放在地板上,自己又下楼来,笑逐颜开地对我说:“好啦!斯彼得先生,非常感谢。”
此后的几年里,林肯跟斯彼得同住一个屋,同睡一张床,而且分文不付。
林肯还有一位好朋友,名叫威廉·布特尔,这些年里,他不仅供应林肯吃喝,还给他买了很多衣服。
林肯手头有点钱的时候,可能付过布特尔一点点钱,可是,双方都没有明确算账。这种援助和救济都是出于朋友之情。
林肯感谢上帝赐给他如此好的两位挚友,倘若没有布特尔和斯彼得的帮助,他就不可能顺利地走上律师之路。
林肯找到另一个律师,合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这个律师名叫斯图尔特。斯图尔特是个政治控,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奉献给了政治,把事务所交给林肯一人打理。可是,那时事业刚起步,事务所业务很少,办公室也很简陋,里面只有“一张小脏床、一件野牛皮毯、一把椅子、一条长凳”。另外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有几本法律书。
事务所的日常记录显示,他们开业的前半年只有5笔业务,一笔2.5美元,两笔5美元,一笔10美元,还有一笔的酬劳是一件大衣。
林肯心灰意冷,有一天,他来到春田镇“佩奇·伊顿木匠店”门口,想改行当木匠。几年前,林肯在新塞勒姆学习法律的时候,也曾考虑过改当铁匠。
在春田镇生活的第一年,林肯相当寂寞。晚上,偶尔会有几个男人来斯彼得商店后面闲谈政治,他们就是林肯的全部社交圈了。星期天,林肯也不上教堂,他自称自己与春田镇的优美教堂格格不入。
这一年中,只有一个女人跟他说过话。他在给昔日好友的信中写道:“若非万不得已,那个女人也不会搭理我。”
1839年,春田镇来了一个女人,她不但搭理他,还追求他,想嫁给他。这个女人就是玛丽·陶德。
“陶德”是一个姓氏,英文是“Todd”。有人问林肯怎么拼写“陶德”一姓,他调侃地说:“上帝(God)只需一个‘d’,陶德却有两个‘d’,想必这个姓比上帝还要牛!”
陶德家人也常常自吹其源远流长的家族史。相传在公元6世纪,玛丽的祖父、曾祖父及叔公们曾经当过将军和州长,甚至还有一位海军大臣。玛丽在肯塔基州莱辛顿城的一所法国学校读书,这所学校的创办人来头可不小——那是一对法国贵族夫妇,他们在法国大革命期间逃离了巴黎,躲过了上断头台的厄运——他们就是维多丽·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妇。他们教玛丽说的法语带有浓厚的巴黎贵族腔,他们教玛丽跳的舞蹈是法国贵族在凡尔赛宫跳的沙龙舞和塞加西亚圆圈舞。
玛丽有一种高傲的贵族气质,自以为与众不同,还深信自己有总统夫人的富贵命。真是不可思议,她不但这么认为,还逢人必夸。大家都觉得她愚昧可笑,她却信心不减,还自得其乐。
玛丽的亲姐姐曾经这样评价自己的妹妹:“她喜欢自吹自擂,喜欢光彩照人,喜欢虚伪造作,喜欢趋炎附势,可她又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雄心勃勃的女人。”
可是,玛丽的脾气很坏,常常情绪失控。1839年,玛丽的姐姐已经嫁到了春田镇,一天,玛丽在父亲家与继母吵了一架,之后她摔门而出,气冲冲地离家出走,去了姐姐家。
她一直嚷着要嫁给未来的总统,冥冥之中她却找对地方了。全世界最能实现她梦想的地方就是伊利诺伊州的春田镇了。当时,春田镇还是个脏兮兮的边疆小镇,那里只有草地,没有树木,没有电灯,没有车道,没有人行道,也没有下水道。牛在街道上乱跑,猪在泥坑里打滚,到处都是粪堆,真是臭气熏天。1839年的春田镇却又是藏龙卧虎之地,虽然总人口只有1500人,却住着两个特殊的人物——1860年的两位总统候选人——其中一个是民主党代表史蒂芬·阿诺德·道格拉斯,另一个就是共和党代表亚伯拉罕·林肯。
这两人都认识玛丽·陶德。玛丽说,他俩同时追求她,都曾拥抱过她,甚至都向她求过婚。
玛丽的姐姐曾经说过,当有人问玛丽打算嫁给谁时,她的回答是:“谁最有希望当总统,我就嫁给谁。”
这是明摆着要嫁给道格拉斯啊!想当初,道格拉斯的政治前景似乎让林肯望尘莫及。那年,道格拉斯风华正茂,却已然成为州务卿,且拥有“小巨人”的美誉。而此时的林肯只是一个奋斗中的小律师,还要在朋友那里蹭吃、蹭喝、蹭住。
当林肯还是个无名小卒的时候,道格拉斯已经成为美国政坛上的风云人物了。事实上,就在林肯当选总统的两年前,美国人民对他都没什么印象,只知道他跟那个威风八面的道格拉斯辩论过。
玛丽的亲戚都认为玛丽更喜欢道格拉斯,事实也许就是如此。这个男人很有女人缘,而且仪表堂堂、魅力四射、前程似锦,有气质,也有社会地位。
此外,道格拉斯还有一口好听的男低音,留着黑发波浪卷,擅长跳华尔兹舞,还时不时地向玛丽献殷勤。
道格拉斯是玛丽心目中理想的老公人选。她有时会对镜子自称“玛丽·陶德·道格拉斯”,这个名字叫起来真顺口,她甚至还幻想着跟道格拉斯在总统府邸里跳华尔兹……
就在道格拉斯追求玛丽期间,有一天,他在春田镇的公共场所跟一名报社编辑打了一架,而那个人恰好是玛丽闺密的老公。
也许玛丽曾为此事批评过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还曾经在宴会上喝得酩酊大醉,爬上桌子大喊大叫,还跳起华尔兹,把酒杯、酒瓶、火鸡、肉汤、盘子、碟子全部踢到地上。也许玛丽也曾为此事警告过道格拉斯。
玛丽和道格拉斯谈恋爱的时候,道格拉斯总是背着玛丽跟其他女孩跳舞。玛丽知道后就会大吵大闹,弄得场面很难堪。
总之,他们的恋爱没有结果。参议员贝弗里奇曾说:
后来,有人说,道格拉斯向玛丽求婚遭到了拒绝,因为道格拉斯道德“败坏”,其实这只是让玛丽保住面子的谎话;事实上,精明能干又见多识广的道格拉斯从来不曾向玛丽求过婚。
玛丽万念俱灰,她为了引起道格拉斯的嫉妒,转而向道格拉斯的政敌林肯献殷勤。可是,这招对于道格拉斯并不管用,结果却阴差阳错地俘获了林肯的心。
玛丽的姐姐爱德华太太如此描述玛丽和林肯的恋爱过程:
有好几次,他们坐在屋里谈话时,我碰巧在场。说话的那个人永远都是玛丽,林肯只是负责倾听。他很少插嘴,只是盯着她看,好像被她深深地迷住了。林肯迷醉于玛丽的智慧和机灵。可是,他无法跟这个千金大小姐长谈。
当年7月,人们谈论多月的共和党大会在春田镇召开,整个小镇顿时热闹非凡。这些共和党代表打着横幅标语,从几百里外的地方风尘仆仆地赶来,一路上敲锣打鼓,好不热闹。芝加哥代表乘坐着双桅官艇,船上少女翩翩起舞,乐声悠扬,大炮齐鸣,直上云霄。
民主党挑衅共和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森,说他就像个住在小木屋里喝着苹果酒的小老太太。于是,共和党故意挑选30头公牛,拖着四轮马车,载着小木屋,在春田镇的街道上游行。小木屋的门口有一桶苹果酒,旁边是一棵随风飘扬的核桃树,树上是玩耍嬉戏的小浣熊。
夜幕降临,火炬燃起,林肯就在摇曳的火光下发表政治演说。
在一次会议上,民众指责共和党是贵族党,自己穿着体面的衣服,却要求贫民给他投票,林肯这样辩道:
“我刚到伊利诺伊州的时候,还是个没有文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小伙子。我先是在平底船上做劳工,月薪只有8美元。我只有一条马裤,还是鹿皮做的次品,每次洗完裤子在太阳下晾晒,裤子就会马上缩水。就这样,洗一次,缩一次,现在我的裤子已经吊在袜子之上好几寸了。我一天天长高,裤子却变得更短更紧,在小腿上勒出一道紫印,到现在还清晰可辨。如果你们硬要说我这是贵族风范,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民众听完,吹着口哨大喊大叫,表示要支持他、拥护他。
林肯和玛丽到爱德华太太家去做客的时候,玛丽夸奖林肯,说他是一位伟大的演说家,他是她的骄傲,他登上总统宝座的那天将指日可待。
夜晚,在月光下,林肯低头凝视着玛丽,玛丽依偎在林肯身旁,她的举止已表明了一切,林肯心领神会,于是伸手搂住她,温柔地亲吻她……
结婚的日子定在1841年1月1日。
还有短短的半年时间,他们就要结婚了。可是,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中,且会随时向他们袭来。
第7节婚礼上的“落跑新郎”
玛丽和林肯刚订婚不久,玛丽就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改造这个男人。她不喜欢林肯的衣着打扮,总是说他还不如父亲有男人味。多年来,玛丽每天早上都看着父亲罗伯特·陶德身穿蓝色外套和白色亚麻长裤,裤管扎进皮靴里,手拿一根金头拐杖,在莱辛顿的街道上优雅漫步。可是林肯呢,天热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穿外套,有时甚至不打领带。更糟糕的是,他经常只穿一条背带裤,有时纽扣掉了,他就用木钉代替纽扣。
林肯的粗俗和随便让玛丽感到丢人现眼。她口无遮拦地向林肯说出实情,而且言辞辛辣,不留情面,让林肯很难堪。
玛丽在莱辛顿的时候,虽然跟维多丽·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学会了跳沙龙舞,却没有学到与人相处的技巧。她的喋喋不休、吹毛求疵、骄傲自满和自高自大让林肯很不舒服,他一度想离她远点儿。后来,他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一个星期约她两三次了,有时甚至一连十几天都不敢去她家露面。玛丽很生气,写信责备林肯冷落了她。
不久以后,玛丽的姐夫爱德华的堂妹——玛蒂尔德·爱德华来到了春田镇,她是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挑、端庄迷人的姑娘。她初来乍到,也住进了宽敞的爱德华家。当林肯来找玛丽的时候,见到了玛蒂尔德,这个姑娘顿时让他眼前一亮。她虽然不会说巴黎贵族腔的法语,也不会跳高贵的塞加西亚圆圈舞,可她知道如何与人沟通,林肯非常喜欢她。有时候,林肯看她入了神,竟然忘记了跟玛丽说话,这让玛丽非常恼火。有一次,他们去参加一场舞会,林肯却不想和玛丽跳舞,别的男人邀请玛丽跳舞,他也不在意,而是坐在角落里跟玛蒂尔德闲聊。
玛丽指责林肯爱上了玛蒂尔德,林肯并不否认。玛丽痛哭失声,并乞求林肯以后不要再和玛蒂尔德见面。
原本这是一场山盟海誓的甜蜜爱情,如今却演变成争吵和挑刺的遗憾往事。
现在,林肯终于看明白,他和玛丽毫无共同语言:无论是受教育程度、家庭背景,还是性格爱好、精神境界,他俩都是背道而驰。他们经常互相抱怨,林肯认为,要么快刀斩乱麻,解除婚约,要么就这么拖着,直到进入不幸的婚姻。
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也这么认为。他们劝玛丽打消与林肯结婚的念头,并反复警告玛丽,说他俩不般配,即便结婚也不会有幸福。
可是,玛丽没搭理他们。
林肯经过几个星期的思想斗争,最后做出鼓起勇气去向玛丽提出分手的痛苦抉择。一天晚上,林肯走进斯彼得商店,来到火炉边,从口袋里抽出一封信,请斯彼得念出来。斯彼得后来回忆道:
这是林肯写给玛丽的信,他在信中明确地道出了自己的真心话。他说,这是他经过反复冷静思考之后做出的决定。他觉得自己不够爱玛丽,没资格要求她嫁给他。他要让我转交这封信,我没答应。他说,他还会找别人代转。我提醒他,如果这一封信真要落到玛丽手中,那她就在道义上占尽优势。我说:“私下说的话,你可以矢口否认,也可以说别人曲解了你的意思。可是,一旦白纸写上黑字,那就成了陷你于不义的永恒证据。”接着,我把信扔进了火炉。
如今,我们无法得知林肯信中的具体内容;然而,参议员贝弗里奇说:“虽然我们无法知晓林肯到底对玛丽说了什么,但是,鉴于他写给欧文斯小姐的最后一封信,我们可以推测出他在给玛丽的分手信中写了些什么。”
下面我们简单地说一说林肯和欧文斯小姐之间的故事。那是4年前,林肯在新塞勒姆认识了一位本奈特·阿贝尔太太,她的妹妹就是欧文斯小姐。1836年秋天,阿贝尔太太要回肯塔基州去探望亲人,她临走前对林肯说,只要他愿意娶她妹妹,她就把妹妹从家乡带回伊利诺伊州。
其实,林肯已经在3年前见过欧文斯小姐了,他立刻答应了这桩婚事。接着,欧文斯小姐很快就出现在他的面前。她的脸蛋很美,举止优雅,受过教育,还很有钱,可林肯不愿意娶她。按照林肯的说法——他觉得“她太过主动”,此外,她比自己还大1岁,而且又矮又胖,“跟莎翁戏剧中胖乎乎的福尔斯塔夫真是天生一对”。
林肯说:“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她,你叫我怎么办呀?”
阿贝尔太太“非常渴望”林肯兑现诺言,娶她妹妹为妻。
可是,林肯没有让她如愿。他承认自己不愿守候“一时冲动的诺言”,他悔恨交加,却更怕娶她,就像“爱尔兰人惧怕绞绳”一样。
于是,林肯开始写信给欧文斯,婉转地坦白了自己的意思——希望解除婚约。
下面有一封信——1837年5月7日,林肯在春田镇给欧文斯小姐写的信。我认为,看了这封信,就能猜出他给玛丽的信中写了什么。
亲爱的朋友:
我曾经给你写过两封信,但都被我撕掉了。因为我感觉第一封信措辞不够谨慎,第二封信语言过于庄重。可是,我正在写的这封信是一定要寄给你的。
春田镇的生活枯燥无味——至少对我而言确实如此。这是我有生以来生活过的最寂寞沉闷的地方。自从我来到这里,只有一个女人跟我说过话,而且,若非万不得已,她也不会搭理我。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教堂,以后也不打算去。我不去教堂,因为我与优美的教堂格格不入。我们曾经谈论过你嫁到春田镇的事宜,我思考了一下,恐怕你也不愿意跟我一起过这样的惨淡日子吧!这里有许多豪华的马车,可它们都不属于你,如果你跟了我,注定只能看着别人坐马车兜风。你会穷得衣不蔽体。你觉得自己可以忍受这一切吗?如果一个女人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我,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为她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可是,在贫穷面前,我却无能为力,这是多么令人伤心的现实啊!我知道,如果你心甘情愿地跟我在一起,我一定会非常开心地结束单身生活。
以前,也许是你开玩笑,也许是我误解了你。如果真是如此,那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如果你依然纠结于此,我希望你三思而后行,但我与你分手的心意已决。假如你希望我遵守诺言,我也会做到的,但我认为,这对你不公平。你不习惯吃苦,跟我在一起的日子会让你苦不堪言。我知道你是个明白人,希望你在深思熟虑之后给我答复,我一定会全力支持你的决定。
收到信之后,请你务必给我回信。你也许认为没有必要给我回信,但我生活在忙碌的蛮荒之地,书信可以让我备感温馨。请代我转告你的姐姐,我不想再听到她卖掉资产搬家的消息了,我会为她担心不已。
林肯敬上
林肯和欧文斯的韵事就说到这里。让我们回头谈一谈他与玛丽·陶德的恋情。
斯彼得把林肯写给玛丽的分手信扔进了火炉,转身对这位室友兼密友说:“现在,如果你是个真男人,那就自己去找玛丽谈谈吧!如果你不爱她,请坦白告诉她你不愿意娶她的事实,注意不要说得太多了,找机会趁早离开。”
斯彼得后来回忆说:“就这样,在我的劝告下,他穿好了大衣,带着坚定的表情走出门外,决定去履行自己庄严的职责。”
后来,赫尔顿在《林肯传》中写道:
那天晚上,斯彼得没有和我们一起睡觉,而是假装在楼下的店铺里看书,其实他是在等林肯回来。10点多了,林肯和玛丽的谈话还没有结束。11点过后不久,林肯蹑手蹑脚地进屋了。斯彼得看到林肯这么久才回家,就知道他没有按照自己说的去做。
斯彼得开口就问:“喂,哥们儿,你有没有按照我教你的办法行事呢?”
林肯若有所思地答道:“是的,我照办了。可是,当我告诉玛丽我不爱她时,她立刻涕泪滂沱,差一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还搓着手,好像很痛苦的样子,还说这是她欺骗爱情的下场。”
斯彼得很想知道事情进展如何,于是追问道:“你还说了什么?”
林肯回答:“老实告诉你吧,斯彼得,我真做不到你教我的办法。我招架不住她的苦情戏,于是泪流满面地把她抱在怀里,还亲吻了她。”
斯彼得冷笑道:“这就是你所谓的解除婚约?你是个正宗的大傻瓜,你这是在跟她再订一次婚呢!你现在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林肯慢条斯理地说:“那好吧!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也会这么做。既然事情已然发生,我就得信守诺言。”
几个星期过去了,婚礼的日期也临近了。裁缝忙着缝制玛丽的嫁衣。爱德华家的房子被重新粉刷了,客厅也重新装饰了。家里换上了新地毯,还重新摆放了擦得锃亮的家具。
然而,此时此刻,林肯却是在迎接一场噩梦。他整天魂不守舍,那种悲凉的感觉无以言表。他的精神极度忧郁,已经超出常人所能承受的范围,甚至危及身心健康。
他一天天憔悴下去,精神几近失常,连续几个星期的痛苦煎熬让人对他担心不已,真不知道他日后还能不能恢复过来。他虽然答应了这桩婚事,但内心却在激烈斗争。他真想找个地方去躲一躲。他常常在店铺楼上的房间里呆坐好几个小时,不想去事务所办公室,也不想去参加立法院的会议。有时在凌晨3点,他突然醒来,只好下楼去生火,呆呆地坐在火炉边,一直到天亮。他开始厌食,日渐消瘦。他变得易怒,还躲着别人,不想跟任何人说话。
婚期越来越近,林肯却越来越畏惧,甚至退缩逃避。他感觉自己掉进了黑暗的万丈深渊,他头晕目眩,几乎失去了理智。他写了一封长信给辛辛那提大学医学系的主任,也即美国西部最著名的医生——丹尼尔·德莱克先生。林肯在信中如实描述了自己的病情,求丹尼尔医生赐教救治的方法。但是,丹尼尔医生回信说,如果林肯不接受一次全身体检,他就帮不了他。
结婚那天是个明朗的日子,春田镇的贵族们乘着雪橇来来往往,互相致以新年的问候。马鼻子冒着阵阵热气,天空中回荡着阵阵铃声——那是马脖子上的小铃铛在晃动。
爱德华家陷入一片忙乱,他们都在为婚礼做最后的准备。送货的小男孩匆匆赶到后门口,他的手里抱着拿着爱德华家最后一分钟才敲定的礼品。玛丽娘家还特地请来一位大厨,大厨用自己带来的新式烤炉取代了爱德华家的旧式铁烤炉。
新年的夜幕降临,窗户上挂上了冬青树花环,沐浴在柔和的烛光里。爱德华家中鸦雀无声却充满生机,大家都在兴奋地期待着那一刻的来临。
晚上6点半,宾客们陆续登门。6点45分,牧师前来主持教堂仪式。房间里摆满了五彩缤纷的植物和鲜花。炉膛里噼里啪啦,火苗乱窜。宾客们在这里谈笑风生,屋子里充溢着快乐的气氛。
7点的钟声敲响了……7点半了,林肯还没来……他迟到了。
时光一分分在流逝……走廊里的老爷钟嘀嘀嗒嗒……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依然不见新郎的踪影。爱德华太太赶忙走到门口,朝马路上东张西望。出什么事啦?难道他会?不,她不敢想象!不可能!
客人们开始撤退,匆忙中还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另一个房间里坐着头戴新娘丝巾、身穿丝袍的玛丽,她在等待自己的新郎,她等啊等啊,还紧张地拨弄着头花。她时不时地走到窗前去瞥一眼街道。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时钟。她的手心和眉间都是汗水。她又熬过了1个小时。他承诺过……他不会辜负她……
9点半的时候,客人们陆续告退,他们蹑手蹑脚,惊讶不已且尴尬万分。
当最后一个客人离开时,玛丽扯掉了丝巾,抓掉了头花,哭着冲上楼,扑倒在床上。她悔恨交加,悲痛欲绝。哦,天啊,别人会怎么议论她呢?别人会耻笑她、可怜她,还会对她指指点点,她这回是丢脸丢到家了,以后还怎么有脸去逛街呢?悲伤的浪花和羞耻的波涛在她体内翻滚。此时此刻,她多么希望林肯来拥抱她,同时,她又恨不得把林肯碎尸万段,对于他强加给她的伤害和羞辱,她要让他加倍奉还。
林肯在哪里?是不是被人谋杀了?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他逃婚了吗?他自杀了吗?没有人知晓。
半夜,家里的男丁组成一支搜索队,打着灯笼到处寻找林肯——有人去镇上他常去的地方查探,有人在通往乡间的路上搜寻。
第8节你情我不愿的悲催姻缘
大家分头找了一夜,直到天亮前,才发现林肯正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喃喃自语。朋友们担心他精神崩溃。玛丽的亲戚则说,林肯已然成为疯子,所以不能出席婚礼——他们对外就是这么解释的。
医生希望林肯忙碌起来,以冲淡生活之苦。他建议林肯参加州议会的会议。林肯身为共和党的领袖,理应常常出席此类会议。可是根据史料记载,他在三个星期中只出席过四次会议——每次只是一两个小时。1841年1月19日,美国众议院的约翰·哈丁向议会宣布林肯生病了。
林肯在逃婚三个星期后,给他的合伙律师写了一生中最悲伤的信:
如今,我成了世界上最悲催的人。如果我把自己的遭遇平分给全人类,那么,笑容就会在世界上消失。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好起来,但我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沉沦下去。对我而言,这种状态生不如死,我希望自己尽快好起来。
正如已故的威廉·巴顿在他的著作《林肯传》中所说,这封信“意味着林肯已经精神错乱,他极度害怕自己会发疯”。
林肯的头脑中满是寻死的念头,他还一度想自杀。他写过一首以自杀为主题的悲情诗,发表在《》上。
斯彼得担心他会自杀,只好把他带到自己的母亲家,还留下一本《圣经》供他阅读。斯彼得的母亲家就在路易斯维尔附近,林肯住在一间面向小溪的房间里,安静地看着小溪蜿蜒流向3里之外的树林。有个黑奴每天早上都会把咖啡端到林肯的床上,伺候他用早餐。
玛丽的姐姐爱德华太太说:“?玛丽为了澄清别人对她的误会,并让林肯放心,于是给林肯写了一封信,表示她愿意跟他解除婚约。”爱德华太太还说:“?玛丽这是在减轻他的心理负担,只要林肯愿意,他随时可以回去找她复婚”。
复约是林肯最不愿意做的事,他再也不想见到玛丽了。林肯的好友詹姆斯·马森尼认为,林肯逃婚一年后还心有余悸,“?他还想自杀”。
1841年1月1日“?灾难日”之后差不多两年,林肯完全忘记了玛丽,也希望玛丽忘了自己,爱上别的男人。但是,出于骄傲和高贵的自尊,玛丽不会放弃林肯。她打定主意要向自己,也要向那些蔑视或同情她的人证明,她可以,也将要嫁给林肯。
林肯不想娶玛丽的决心也同样坚定。
事实上,林肯决定在一年之内向另一个女孩求婚。当时,林肯已经32岁了,可那个女孩才16岁。她叫莎拉·理查德,是布特尔太太的小妹妹,林肯曾经在布特尔家住过4年,所以有机会与莎拉相识相恋。
但是,莎拉拒绝了林肯。后来,莎拉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阐明了拒绝的理由:
当时,我年纪尚幼,只有16岁,还没考虑到婚姻问题……作为普通朋友,我很喜欢他,可是,他的行为举止大方却怪异,恐怕不能让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女为之倾倒……在我眼里,他更像一个大哥哥,因为他曾是我姐姐家的一名成员。
林肯常常在当地的共和党刊物《》上写社论,因而与报社编辑西米恩·弗朗西斯成为亲密的朋友。不幸的是,弗朗西斯太太管不好自己的事,却很爱管别人家的闲事。她都四十多岁了,还没有生小孩,却自诩为春田镇的第一媒婆。
1842年10月初,她写信给林肯,请他第二天下午去她家一趟。这种邀请很奇怪,林肯为了搞清状况,决定应邀前去。他一到那里,弗朗西斯太太就把他迎入会客室。让他惊讶的是,玛丽就坐在他面前。
当时,玛丽和林肯到底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怎么说的、如何做的,没有任何史料记载。但可以肯定的是,玛丽的眼泪让这位软心肠的可怜硬汉完全没法逃出她的手掌心。只要她一哭——她肯定会来这一招——他就会马上牵住她的手,卑躬屈膝地为逃婚的事道歉。
后来,他们经常秘密约会,地点总是选在弗朗西斯家紧闭的房门内。
起初,玛丽甚至不让她姐姐知道她又和林肯交往了。
最后,姐姐发现了,问玛丽“为什么要弄得这么神神秘秘”。
玛丽说:“既然发生过逃婚的丑事,如今又恢复交往,那就最好避人耳目。万一又出什么幺蛾子,别人知道后会笑话我。要知道,如果不幸再次降临,那就让一切都烂在心底吧!”
换句话说,她上次有过一次教训,这次准备先保密,直到她确定林肯非她不娶的时候才要公开恋情。
这一次,玛丽会耍什么把戏呢?
詹姆斯·马森尼说,林肯常常在他面前抱怨,说自己“被迫成婚,陶德小姐警告他,从道义上来讲,他必须娶她为妻”。
赫尔顿应该比谁都明白,他曾经写道:
我很清楚,林肯娶玛丽完全是为了道义。他曾经左思右想,深思熟虑,得出的结论是:他根本不爱玛丽,但承诺过要娶她。他只好在道义和幸福之间做出抉择——他选择了前者……多年来,这段婚姻如噩梦一般纠缠他、折磨他,让他永远失去了幸福安宁的家庭生活。
林肯在下定决心娶玛丽之前,曾经写信给已经回到肯塔基老家的斯彼得,问他是否在婚姻中找到过幸福。
林肯催促他:“请赶快回信,我急于知道答案。”
斯彼得回信说,他的婚姻远比他期望得更幸福。
所以,第二天下午,林肯怀着忐忑的心情,非常不情愿地向玛丽求婚了。
玛丽希望当天晚上就举行婚礼,林肯犹豫不决、惊慌不已,没想到事情发展得如此迅速。他知道玛丽迷信,就借口说当天正好是星期五,不是吉日。可是,玛丽已经有过一次教训,这次她什么都不怕,就怕婚期拖延。她一天也不能再等了。他们匆忙赶到查特顿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戒指,还刻上了“永恒的爱”字样。
当天下午,林肯请詹姆斯·马森尼当伴郎时说:“吉姆,我也只好娶那个姑娘了。”
那个晚上,在布特尔家,林肯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擦亮了长筒靴,布特尔的小儿子冲进来问他要去哪里。
林肯说:“我可能要去地狱逛逛。”
在第一次婚礼上,玛丽在绝望中扔掉了家人为她特制的嫁衣,如今她只好将就着穿一件风格简约的白色棉布婚纱了。
婚礼上的一切布局都那样仓促简单。爱德华太太说,婚礼前两小时,她才接到通知,她匆忙准备结婚蛋糕,蛋糕一烤好就上桌了,上面的糖霜还冒着热气,切起来很费劲。
当查尔斯·德雷瑟牧师穿着法衣,宣读威严的圣公会礼拜词时,林肯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开心。他的伴郎也证实,他的行为举止就像“要奔赴刑场的死囚”。
林肯在结婚后一个星期左右给塞缪尔·马歇尔写了一封商业信函,信中加了一则附言,那就是林肯对其婚姻的唯一评价。
信中写道:“对我而言,结婚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是一件天大的荒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