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八月有余,阅读时间超过一百五十多个小时,将《雪中悍刀行》从散篇看到合集,直至恋恋不舍地看完最后一个字。随着一句“小二,上酒!”掩卷一声长叹,胸中平湖看似稳如老狗,其实暗流涌动之下早已激荡不已泪洒衣襟。
窗外潇潇夜雨的暮色笼罩之下,竟也难掩住心中那一丝与人把酒言欢的激昂之气。独酌自品于陋室,引颈高歌于蜗居,约莫此时又是一个东方鱼肚白出,酒醒不知何处归途的轮回交替。
此书读来令人痴迷神往欲罢不能,让人于行云流水间嘴角上扬,让人于壮怀激烈时振腕叹息,让人于花前月下英雄气短,让人于桃源市井雅俗共赏。如夏夜微凉听蝉鸣声声,墙外铁马金戈全不管,如炼狱杀伐嘶吼连连,城内书声琅琅欲盖天。
书中每一个出场人物无论立场如何,皆有着自己专属的人生执念。纵观全篇,无一不是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情有义有故事。接下来选择四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来说说,主要还是是怕麻烦,再加上我记性向来不太好,时常为选择性数据存档读写,所以只好扯块遮羞布谓之:生来只修小自在,念只念之事,余者想来是谁便是谁。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作为本书开篇就独秀于林的那一袭青衫,“我有一剑,可开天门”,何等大风流!这般拉风的人物就如同黑夜里的萤火虫,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一个男人如果只是让女人暗生情愫,倒也算不得如何潇洒。但要是男女老少全部通杀,这就帅得不是一般的过分了。简直帅爆了,帅崩了,帅炸了!
李淳罡,五十年前武道第一人,江湖人称“青衫剑神”,春秋十三甲之剑甲,十六岁入金刚境,十九岁入指玄,二十四岁入天象,被誉为八百年前武当开山祖师剑仙吕洞玄之后剑道造诣最高者。
天下剑客都对李淳罡如高山峻岭般景仰,天下女子都对李淳罡如长江大河般痴情。如此高处不胜寒的人物却也并非全然不食人间烟火,与“脑残粉”酆都绿袍发生那一段早知当初不早知,何苦当初不当初的故事,对其触动很大。
以致于他后来接连发生三件不行的事情:
在斩魔台与齐玄祯天道武道之辩中,境界跌落指玄境;
在龙虎山下与吃剑老祖宗隋斜谷互换一臂;
在武帝城与王仙芝比武,神剑木马牛被折;
最后李淳罡更画地为牢,自困于听潮亭底二十年。
李淳罡的这些不幸都是因为误杀绿袍儿后产生情感愧疚而造成的自暴自弃行为。而当二十年后,李淳罡出听潮亭时,随徐凤年一路游历,他在一路上所见所想,也是因为思念绿袍儿顿悟,才有了江山之上一剑劈江两百丈,才有了大雪坪一声“剑来”,重登陆地神仙境,这才有了武帝城借万千剑雨再战王仙芝,才有了广陵江岸一剑破甲两千六,才有了一剑开天门身死道不消。可以说,李淳罡成也绿袍儿,败也绿袍儿。多少温柔乡便是英雄冢,多少英雄冢遍开坟头花。(说到王仙芝,自称天下第二,雄霸江湖一甲子,空悬天下第一之位以敬李淳罡当年点化之恩。)
一袭青衫信天游
风流不羁立沙洲
不看远山不看海
高歌长笑霜满头
徽山紫衣大雪坪,轩辕青锋当如是。
轩辕青锋生于关系复杂的门阀家族,也是一种命运的历练。她爹轩辕敬臣乃是一介书生,半生碌碌无为受尽家族百般冷眼,看似读书成痴两耳不闻窗外事,实则为情所困画地为牢。(又是为了一个女人,咦?我为什么要说又?)对唯一的女儿并没有尽到多少为人父母的教化责任。然而身体羸弱的轩辕敬臣为保护女儿免收家族长辈的乱伦之孽,以命为引,一夜之间连破三境,以儒成圣,证道天地人伦。(这个老实人终于发飙,开始清理门户。)
那是一场何等令人震撼惨烈的浴血奋战。轩辕青锋父亲轩辕敬臣先杀其兄轩辕敬意,再逼退其父轩辕敬城,最后与其祖轩辕大磐在大雪坪一战中,高呼:“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携天地之威将身化器同归于尽。(由此可见三观不合,哪怕血脉相连也无济于事。)
而作为当时在一旁的轩辕青锋,眼睁睁地目睹着人间大悲剧发生。(祖父把邪念打到身为曾孙女的自己身上,叔叔是帮凶,爷爷默许,整个家族唯有自己的父亲一人在保护自己。)这件事无疑从此铸成了她执念入魔不疯不成人的极端性格特征。做事不分对错只问初心,一生守身如玉生人勿近。哪怕江湖登顶月宫折桂坐上了武林女盟主的宝座,成为多少才子游侠的梦中情人,却始终心心念念北凉王徐凤年,又死活不肯春风化雨润郎心。可见女子尤爱赌气,一赌便是如斯年华。
紫衣拦江一战中,轩辕青锋以命相搏阻击王仙之,只为帮徐凤年续一口气,增加一丝细微的胜算。这是何等情深义重的巾帼不让须眉,如此气势,如此魄力,如此女子,直让人叹服不已。
风流男子皆薄性
落魄书生不解情
意乱心烦一剑去
烛影摇红心恨谁
木剑温华温不胜,一剑不胜为不争。
这位最接地气的社会底层,无疑是最容易引发共鸣感的灵魂人物。嬉笑怒骂撒泼打滚,可以说是集世间众多屌丝性格之大成于一身。
与北凉王徐凤年于落魄潦倒之时臭味相投,徐凤年的生死兄弟。出身寒微的江湖游侠儿,提一杆木剑,走一场江湖,与徐凤年三千里游历路上邂逅,跟老黄和李姑娘嬉笑打闹。后于襄樊城外与徐凤年再遇,拒绝徐凤年帮其介绍李淳罡只为一心练就自己的剑道。被春秋谋士黄三甲看重,传授怪人隋斜谷的两剑。入京城比剑,一连三败,得温不胜之名。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黄三甲以他钟爱的女子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还是因为女人,划重点,将来要考的。)温华知晓徐凤年的真实身份后,立刻舍弃心爱的女神和有望成就陆地神仙境界的大好前途。温华只对黄三甲黄龙士说了一句话,也是整部书中最霸气四溢的话:“在老子家乡,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我温华的剑,是你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随即自断一臂一腿,把心爱的木剑折断于墙。温华那一句看似委屈赌气的“我不练剑了”饱含了多少苦楚的毅然决然。不愧是徐凤年的生死兄弟,一句话瞬间燃爆全场。
温华是本书中江湖义气最重的人物,为人看似轻浮无赖,然胸中却有大志向,亦重情义,是真正的江湖儿女。即便潦倒困顿于市井之气中,更显血气方刚之胆,此为不掺杂一丝水分的真男人是也!
嬉笑怒骂无正形
妄自菲尊成正身
情义无价丢富贵
江湖我是温不胜
滔天纨绔徐凤年,藏拙于巧用晦明。
徐姓,名凤年,字天狼。北凉王世子,以纨绔形象著称于世,实则胸藏沟壑,腹有良谋。非典型官二代,本书主线的挑大梁人物。年轻时游戏人间放浪不羁为世人诟病,成年后北凉称王,率领麾下大军,以螳臂当车蜉蝣撼树之心,疯狂阻击外敌于国界。
武帝城上,徐凤年为给仆人老黄报仇,蓄意挑战天下第二,端酒朗声长啸:“王仙芝,敢问何为九天之云下垂,何为四海之水皆立?”
北凉毒士李义山死后,徐凤年倒尽壶中绿蚁酒,独处一室泪流满面,人前狂妄不羁的北凉王世子哽咽不成声:“师父,你让我以后带酒给谁喝?”
得知相识于微末之时的温华为了不想伤害自己而自断一臂一腿,折剑退隐江湖,徐凤年放声大哭,哭哑了嗓子哭完了腰,顿时发了疯似的狂奔上城头,扬天大喊:“就许你是我兄弟,不许我是你兄弟?有你这么做兄弟的?你不是最喜欢剑吗?这是我为你抢来的春秋名剑,你不要那我也不要了!”
怎么说呢?故事太多,女人缘太好,家世好,老爹好,老妈好,兄弟姐妹多,长得帅,机缘好,懂事又早,自己又努力,能阳春白雪入深闺春梦,又能下里巴人与市井小民打成一片,还能真情实义广交善缘子承父业发扬光大,前身居然还是真武大帝转世和大秦皇帝重生,天地的福运集于一身。总之哪哪都好,360度全方位无死角地碾压每一位男性读者的玻璃心。这就叫百年修得洪洗象,千年修得徐凤年。每次看到此人,总觉得自己的人生与之相比就是被强行按在地上碾压,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这就是我们父母眼中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生来只修野狐禅
大道未证上云天
孤魂野鬼齐相聚
青丝白发何须还
初看此书,荡气回肠不绝于胸,再看此书,韬光养晦意有所悟。烽火之笔,暗藏乾坤,新罗万象,浑然天成。看到末尾精彩处,不得不学一学那膏梁子弟徐凤年,拍案叫绝,喊一嗓子:写得好,技术活,打赏!
以武侠江湖为背景,以万里江山为布局,以刀光剑影为手段,以朝野权谋为牵引,让人读来隐隐约约中,如炼狱战场传来阵阵林间鸟语花香,刀光剑影里不乏琴瑟和鸣诗意。皓月当空看似无情无意故作不知万物生长凋零,生灵仰天如痴如醉又怎知不是赖活求长生贪念。你看这天下江湖古今同源,多少匹夫冲冠意,皆是一怒为红颜,多少英雄豪杰暮,皆为乱葬岗下骨。
百虫蛰伏,待时而出,或胎死腹中,或鸡犬升天。古来皆骂小人恶,足见奸邪更善谋。谋一己私利,谋家世兴衰,谋天下王土。一壶绿蚁人心醉,问天道谁主沉浮?獠牙峥嵘,向死而生,唯徐氏丈夫!
《煌煌北凉镇灵歌》
徐渭熊作词
徐凤年作曲
“北凉参差百万户,其中多少铁衣裹枯骨?”
“功名付与酒一壶,试问帝王将相几抔土?”
“山上走兔,林间睡狐,气吞江山如虎。”
“珍珠十斛,雪泥红炉,素手蛮腰成孤。”
“十万弓弩,射杀无数。百万头颅,滚落在路。好男儿,莫要说那天下英雄入了吾觳。小娘子,莫要将那爱慕思量深藏在腹。”
“来来来,试听谁在敲美人鼓。来来来,试看谁是阳间人屠?”
……
正所谓:
天将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不仁吞万物以告天。
瘦马黄汤六千里,
凉歌辗转百姓家,
似水流年浮生事,
不默而生问苍天。
-------------我也是有底线的-------------
你已在此虚度了·青春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