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任重)据达州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12月18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宣汉县凉风乡古城村违规发放钱物问题。2017年3月,宣汉县凉风乡古城村村支部村委违规从村上办公经费中拿出3600元,为参加古城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点联线硬化公路招标会的18名村社干部和党员群众违规发放补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该村党支部书记彭祥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开江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罗振办公用房超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罗振的办公用房面积约50㎡,超过规定的20㎡标准,内设有办公区、休息区和卫生间;2014年,开江中学在整改办公用房过程中,经罗振同意,弄虚作假,使超标准办公用房一直使用到2017年10月。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开江中学违规收取择校费、转学费,经罗振主持会议决定,该费用全部用于发放该校教师补课补贴。2018年6月,罗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从一般管理岗位5级职员降为一般管理岗位6级职员。
3、达川区金檀镇杨岩村党支部书记唐华春、副主任左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1月,金檀镇户坪村实施村道改善工程项目,唐华春、左秀违规将1200元集体荒山补偿费以工作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参与此项工作的4名干部,其中唐华春、左秀各分得300元。左秀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唐华春、左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4、渠县三汇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熊粮违规开支生活费、接待费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王熊粮在经办三汇镇大洞村水稻科技示范种植推广工作中,以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9万元,其中1.3万元用于农技站2015年度生活费、招待费开支。王熊粮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王熊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