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分析一下庞大集团的股权构成》中我们讲到了小股东持股超过了5成,小股东的人数更是达到了25万人以上。
两个多月前,庞大集团发布公告,同意重整投资人(深商集团)延期三个月来答复34.59亿业绩补偿的问题。
根据前几天流传出来的《开始出大瓜了》中的请愿书中反映出的情况,这一决议既没经过股东会,也没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看来重整投资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庞大集团董事会的正常运营。
目前庞大集团的董事会是由大股东推荐并投票产生的,即是由大股东控制的。如果重整投资人一再要求延期,董事会一直同意,这是否会是一个无限循环?
小股东的利益由谁来保障?
深商集团目前拖欠庞大集团34.59亿的业绩补偿,能否冻结深商的21亿股股票,取消深商的投票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小股东们,我们共持有公司超过50%的股票,我们能不能汇聚自己的力量提出议案?
议案内容如下:要求庞大集团正式起诉重整投资人,在34.59亿补偿到位前取消重整投资人的表决权(控制权)。如果重整投资人不能在一定期限内补偿到位,要对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注销或拍卖。因为这一提案深商及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所以针对这一提案表决时取消深商及一致行动人的投票权。
如果我们这些小股东真的能做到这一点,恐怕是开了国内的先河!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我们不愿再做韭菜,不再是被屠宰的羔羊!!!